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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去逛紅燈區。這張圖是我十六年前到阿姆斯特丹旅遊時畫的。

 

 

 內政部最近委託學者,進行性工作者除罪化研究,主張仿照荷蘭設置紅燈區,區內娼、嫖與經營者都不罰,至於設置地點,則由各縣市舉行公投,或交議會決定。此建議甫出,立即引起熱烈討論。

 紅燈區這個名詞,最早於一八九○年代出現在美國,當時妓女將紅燈放在窗前,藉以吸引顧客上門。許多國家都設有風化區,荷京阿姆斯特丹的紅燈區,濃妝豔抹的性工作者,在櫥窗內搔首弄姿,成為熱門觀光項目。

 性交易,是人類一種最原始的行業,雖不見容於道德規範,卻又難以禁絕,在道德與現實之間,設立專區管理「性行業」,毋寧是不得不為的妥協。

 中國古代就有紅燈區,最出名的北京八大衚衕、南京秦淮河畔,達官貴人、販夫走卒流連其間,春光旖旎風月無邊。唐代長安的紅燈區,位於平康里,因靠近北門,又稱北里,平康、北里乃成為青樓的代稱。有些青樓女子擅長琴棋詩書畫,吸引文人墨客吟風弄月,唐朝杜牧詩「十年一覺揚州夢,贏得青樓薄倖名」,便是逛紅燈區的感觸。

 台灣自從北投廢娼後,各縣市對娼妓都採取嚴格取締,色情業大多轉入地下,有需求者照樣找得到門路。但因在陽光照不到的地方,缺乏管理,性工作者的健康衛生,成為一大漏洞,甚至有人口販賣、逼良為娼情事,形成嚴重社會問題。

 性交易既無法根絕,不如乾脆劃設專區加強管理,但地點應該慎選,區外「流鶯」更要全面掃蕩,才不致於「春城無處不飛花」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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